搜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西部瞭望 >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三部门合力加强全市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日期:2019-09-04 13:21:27        来源: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浏览量:

  近日,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全面加强全市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推进全市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构建平安校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师生安全。

  一是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学校结合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通过课堂渗透、专题教育等方式对学生广泛开展防范交通事故、应对恶劣极端天气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二是全面建立学校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工勤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车辆出入、行驶、停放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校内车辆出入有序,停放有地。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置学生出入“绿色通道”,实现人车分离或者分时段出入;三是每个旗县至少建成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重点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教职工、家长强化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货用车辆,有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认真做好校车管理工作。各地各学校严格落实校(园)长校车安全责任制,明确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动态掌握学生、幼儿乘坐校车情况,加大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力度,做好源头管控。要认真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严禁非标准校车和不安全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严禁校车驾驶员疲劳、酒后驾驶,严防发生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努力保障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五是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合理配置巡逻警力和“护学岗”,强化交通疏导,及时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不让行校车、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和人车冲突隐患,交警部门要结合实际优化交通组织措施,视情况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即停即行、车辆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人车拥堵问题。各学校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警校共治、家校共治,组织教师、家长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自愿护学岗,配合交警进行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引导社会车辆文明礼让校车和学生;六是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定期联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按要求增设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优化完善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增设完善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减速带等,科学规划路权和通行规则,切实保障师生出行安全;七是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无证运营车辆综合整治,严禁“黑出租车”“客运班车”停放校园门口,接送学生出行,对未取得校车标牌、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公布举报电话,搜集“黑校车”问题线索,及时通报核查处理。




责任编辑:王博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新西部教育网 建站时间:2006-3-28 陕ICP备18017998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万博网络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8017998号-1
站长QQ:596104684 站长邮箱:newwestedu@163.com 联系电话:029-8552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