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惊现“变味”的的义务教育

日期:2016-11-03 20:22:06        来源:记者程英晏的微博    浏览量:

 
      网爆:《蒲城县教育局到底在掩饰什么蒲城县出现“变味”义务教育报道二》,原文如下:核心提示: 继本报记者报导了蒲城县“变味”义务教育事件之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同时本报也收到了蒲城县教育局的回复公函,在回复中:蒲城县教育局声称不存在乱收费和教职员工参与校外培训班的现象,是这样吗?如果不是,那么教育局到底在掩饰什么呢?

     继本报记者报导了蒲城县“变味”义务教育事件之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同时本报也收到了蒲城县教育局的回复公函,在回复中:蒲城县教育局声称不存在乱收费和教职员工参与校外培训班的现象,是这样吗?如果不是,那么教育局到底在掩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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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城县教育局回复“每学期开学时各校都会将收费内容公示,县纪委、县物价局、县教育局也分别组织了相关调查,不存在收取额外学费的问题”,但是在本报记者走访陈庄中心小学等10多所中心小学,发现每所学校的收费都不同寻常,通常学费200多元,生活费750-800元,保险费100元,服装费120多元。本次重点调查了小学1-6年级的收费情况,调查表明收费高年级与低年级几乎没有区别,同时蒲城县教育局在回复中明确表:“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生经费850元/人,同时每天补助4元/人的营养膳食补助”。那么1-3年级的7-9岁的小学生是如何在一学期100多天里花完2050元(学生缴费800,国家经费850元/人,国家膳食补助400多元)教育经费的呢?学校给学生吃的是什么呢?本次调查的小学收费又是百分之百相似,那么蒲城县教育局是否下发了统一的收费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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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城县教育局回复“生活费是按市物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的,但本报反映学杂费和生活费总计1100-1300元左右,蒲城县教育局却在回复中声称“不存在1100-1300元不等的学费”,简直是张冠李戴刻意搪塞回避。在教育局回复中声称“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征、供餐标准、物价水平等因素,据实结算”,那么小学1年级和6年级收取的费用却是同一个标准,难道一年级的学生和六年级的学生吃的一样多吗?在记者走访过程中,有多数家长反应,存在孩子在学校吃不饱的现象,那么我们不禁要问:生活费哪里去了?

        蒲城县教育表示“在征订校服的问题上是通过家长同意自愿征订,并向学生发放过告家长书”,但本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少有家长知道校服是自愿征订的,都是统一收取,也并未有家长收到过告家长书。

        蒲城县教育局在回复中刻意避开了关于本报记者提出的保险费问题: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但蒲城县的这些中心小学校在没有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的情况下统一收取100元/人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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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城县教育局回复称“教育局在检查工作中暂未发现教职员工参与课外托管和有偿补课班现象”,但是本报记者在走访中却有很多学生以及中学生家长反映,有些补习班的老师就是该中心小学的老师,那么教育局监察室是如何监督的?为什么记者调查就能发现,教育局相关部门就能视而不见?对于本报记者反应的问题教育局到底在掩饰什么,包庇什么?我们希望教育局给广大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不是掩饰。

        对于一个县这么多小学收费乱象,蒲城县教育局在回复中:“不存在、严格监管、专项整治”等冠冕堂皇的说辞,就把自己推的干干净净。然而事实胜于雄辩!不知道蒲城县教育局是果然不知,还是听之任之,或是有意为之。不管是什么,蒲城县教育局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责任编辑:杨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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