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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中教育 不只是为了升学

日期:2019-06-21 15:30:14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量:

        综合素质评价要充分考虑城乡差异

       如何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发挥考试招生的育人导向功能?《指导意见》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吕玉刚介绍,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特别强调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另外,高校招生录取所需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明确提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还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是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2014年,教育部制定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对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新要求,要完善评价内容,引导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健全评价实施,充分考虑城乡学校实际,更加注重发展性评价,并强化实施监管和失信责任追究;制订评价使用办法,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014年以来,上海作为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市,在落实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目前,已有近30所本科高校和多所专科院校制定并发布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综合素质评价成为高校招生录取中的重要参考。”贾炜介绍。

       为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同时,国家要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引导各地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

 

责任编辑: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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