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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熊孩子” 阻断大麻烦

日期:2019-05-21 21:48:45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浏览量:

     “网瘾、不良交友、早恋、厌学、校园欺凌等问题正困扰着很多青春期的孩子,很多家长束手无策,还有很多家长即将迎来这些问题却浑然不知。希望每个家长和孩子都知道淘气的底线和边界在哪里。”在近日于北京一零一中学召开的“别让小淘气变成大麻烦”研讨会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原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深情地说。

       尚秀云是我国第一代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从1987年至今审结了近千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她审判的失足少年中,许多被她母亲般的情怀所感化,称呼她为“法官妈妈”。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围绕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熊孩子”社会新闻,从不同角度阐发了对淘气的底线和边界的认识。

      淘气是天性,底线要清晰

      研讨会上播放了一段视频,主持人王小丫注意到中学生们看视频时的变化,一开始大家都在哈哈笑,但逐渐都安静下来了:看似常见的淘气行为,怎么就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原政治部宣教部副部长滑玉珍点评说,视频中这个熊孩子背后有个更“熊”的妈妈。妈妈没有及时制止孩子踢椅子这件小事,甚至任由孩子动手殴打前面的观众,又打又闹又抓,这就构成了伤害他人罪,触犯了法律底线。

       尚秀云补充说,造成轻微伤就是自诉案件,年满16岁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要是造成重伤,年满14岁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王小丫问道:“视频中那几个小孩三番五次翻栏杆去高速路上堆放安全锥,似乎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从法律角度来解读这种淘气呢?”

       尚秀云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一条就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往高速路上扔树枝,在高速路上摆放安全锥,就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视频中另一个令人不解的案例是小孩子绑定妈妈的银行卡打电子游戏,花了11万元。花的是自己家的钱,也算违法吗?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原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京生解释说,打游戏私自用了家里的钱,虽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造成了家庭财产的巨大损失,就越过了淘气的边界。淘气是孩子的天性,但一定要有边界和底线。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规则,不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这是任何人都不能超越的底线和边界。

       现场有中学生提问:“如果有人先出拳打我,我怎么办?如果我还手把对方打成重伤,我要负法律责任吗?”尚秀云回答说,法律的底线就是不能危害他人合法权益,每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都受法律保护。如果有人把你打成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此每个人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不要去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要学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一个初一的女同学关心有哪些未成年人打游戏触犯法律的案例,滑玉珍介绍说:“近年来,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小学生、中学生越来越多,有些孩子跟爸爸妈妈要不来钱,或者父母给的零花钱满足不了自己,就去偷别人的自行车、笔记本电脑等有价值的东西,累计起来就构成了犯罪,触犯了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滑玉珍还指出,有的孩子在网吧打游戏,互相逞强,从言语冲突升级到打架斗殴,甚至造成人身伤害。尚秀云补充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上网也要遵守国家对网络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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