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教育网讯(记者 乔国华 见习记者 何申燕)4月18日,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的部署,陕西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决定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据通知显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针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加学生课外负担,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培训行为。通过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无资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制止涉及中小学主要学科课程的超前、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纠正个别在职教师在校内未按教学计划和进度授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现象;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责任编辑:孙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