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讯(朱婵婵 李云隆)“一打击三整治”冬季会战开展以来,吴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紧盯任务目标,通过认真研析、缜密摸排,1月4日,在山西柳林警方的协助下,抓获一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
2016年12月21日,该局治安大队破获刘某某(男,29岁,山西省柳林县人)盗窃摩托车案件。经查,刘某某于12月2日在吴堡县城区盗窃一辆白踏板摩托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某(男,山西省柳林县人)。高某某在明知该车系被盗摩托车,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摩托车。1月4日,治安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的行踪,在山西柳林警方配合下,将高某某抓获。
目前,高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民警提醒广大居民: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二手车固然便宜,但是购买时一定要索要发票,对于那种明显低于市场价而且没有发票的商品,不要购买,以免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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