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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抄袭,野火烧不尽?

日期:2016-03-22 09:02:32        来源:中国教育报    浏览量:

  新闻回放:吉林大学2008届硕士毕业生李锐的学位论文疑似大面积抄袭,被抄袭的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届硕士毕业生朱笑笑的学位论文。比对两篇论文发现,前者除了多出一个章节之外,其他5章内容均高度雷同,“几乎是一字不差地原文照搬,甚至连文末‘致谢’部分也如此,不仅均用了相同的形容词来形容导师的长者风范和学者魅力,还感谢了同一个人,即‘实验室的余亚平老师’”。(《现代快报》3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查重”杜绝不了论文抄袭

  对同一问题的研究上,学术规范不排斥论文对其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适当引用”,这被视为学术传承的一种表现。然而,李锐的学位论文从标题到摘要、从正文到致谢大面积雷同,“整段整章一字不动的照搬”,且没有一条引注注明来自朱笑笑的学位论文,远远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畴,已然是赤裸裸的抄袭。这篇论文如何能堂而皇之通过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审查和答辩,让人费解,令人不平。

  此事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提到“查重”工具。以高校目前普遍使用的“知网查重”工具为例,“连续的字数相同不能超过13个字”,并对本科、硕士、博士论文的重复率设置不同要求。“查重”的推广很大程度上的确可以防止学生照抄照搬,促使学生动脑筋修改论文,规范论文引注。李锐的这篇论文如用“查重”过滤,指定是过不了的,2008年未大规模普及“查重”,或许是该论文成为漏网之鱼的一个因素。

  但“查重”工具并不是杜绝论文抄袭的万能膏药。有网友直言,即便有“查重”,也有失灵的很大可能。这种“可能”对有猫腻的懒学生来说算“好事”吧,但对靠自己努力钻研写出论文拿学位的同学来说则不公平,对于学位论文要求的“原创”则是毁灭性的打击。每篇学位论文正文前都有“原创性声明”。这份声明的存在,表明了作者对学术创新的贡献。论文抄袭蒙羞的不仅是高校授予的学位,还有整个高校教育水准。

  因此,除了高校对“查重”工具更严格的应用外,严惩相关责任体更为根本。抄袭事件第一责任人是学生本人。正如声明所言,李锐要为非原创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李锐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还是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另外,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存在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已经获得学位人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撤销其学位及是否取消相应资格。已做出撤销学位及取消研究生毕业资格决定的,由其所在的培养单位将处理决定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归入其个人档案,同时收回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学生抄袭,导师难辞其咎,但导师之过并非没有为学生“查重”。有学生签字的原创性声明,况且存在着师生关系,会让导师对学生抱有信任感。正常的情况下,考虑到学生感受,导师也做不到再三与学生确认是否存在抄袭。但学生论文抄袭,导师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师生关系建立之初,学术规范的树立和强调应贯穿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的始终,尤其是研究生阶段。

  (本文作者王心禾,原载中国新闻网,有删节)

  北京青年报

  抄袭能毕业比抄袭本身更可怕

  涉嫌抄袭者吉林大学毕业生李锐的论文完成于2008年4月,且已经被学术论文数据库“中国知网”收录,这意味着论文作者凭借这篇抄袭的论文已经顺利毕业。如果说某个学生的抄袭尚可归结于个人学术品行不端,那么抄袭者居然能堂而皇之地通过开题立项、导师把关、机器监测、论文答辩等多个环节,拿到学位,这就是一个学校的丑闻。

  笔者2012年硕士毕业,也经历了硕士论文的写作、答辩等环节,想就亲身经历谈一谈,一篇硕士毕业论文要经历的考察程序,借此或可说明一篇抄袭论文顺利过关的荒谬所在。

  首先,毕业论文在学生毕业头一年的九十月就要开题立项,学生要报告自己论文的主体思路与框架结构,一些严格的学校在开题阶段就要求学生答辩。也就是说,像新闻中的这篇论文,连大小标题都对原文一字不改、章节分布都与原文如出一辙,在开题阶段就有被发现的风险。没有被发现,只能说明开题就成了走过场,没人当真把关。

  其次,导师指导贯穿了论文写作的全过程。优秀的论文往往倾注了导师的心血,能部分体现导师的指导思想。一篇抄袭的论文显然不可能是导师指导后的产物,这只能说明导师在指导学生中就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也没有提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再其次,论文完成后要进行“查重”,即重复率查验,一旦论文在对比中被发现与数据库中的其他论文高度重合,就会被认定抄袭。这个重复率,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要求不同,但一般来说上限不会超过20%。机器是不会骗人的,只要论文送到机器检测,就很难蒙混过关。像本文中提到的论文,六章中有五章重复,连文末“致谢”部分也照搬,显然没有经过正规严格的“查重”。

  最后,论文即便通过“查重”,学生还面临着答辩的考验。很难想象,面对五名左右的专家评审,一个大面积抄袭的学生怎么在答辩中描述自己论文的出炉过程?怎么回答关于论文细节的专业提问?如果这样也能过关,说明答辩就是纸老虎,没有人动真格。

  可见,从制度设计层面,我们并不缺乏严格的规定,按道理,一篇抄袭论文绝无可能通过。但恰恰在落实执行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打了马虎眼。显然,要最大限度地杜绝论文抄袭事件,除了加强对制度的严格执行之外,更要加大处罚力度。前不久发生的山东大学硕士论文抄袭案中,校方不仅取消了造假者的学位,而且取消其导师的硕导资格。希望吉林大学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此事,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文作者为金晨,原载《北京青年报》,有删节)


 

责任编辑: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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