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午11时,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六大队金鸡滩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就恰好碰上了这样一起违法行为,这辆半挂牵引车拉着另一辆半挂车,该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交警上前是一其靠边停车。据驾驶员高某称,他给朋友替班,车是开往榆林的。民警发现,该车的挂车与所背的挂车层层叠加,每一辆平均长出一米,且每辆挂车自重12吨,加起来超载11吨重,车辆后面并没有悬挂类似三角警告标志牌等安全措施,严重影响后车的行车安全。2辆挂车自身也没有进行固定,在高速公路上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在匝道转弯时,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高某说,半挂车上背的车并不是坏了,这样装车是为了省过路费。
对此,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六大队金鸡滩中队中队长王首恒解释,“车背车”实质上是半挂与半挂之间是用4个钢钩做了简单的固定,再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半挂的尾部也会比正常行驶的半挂额外多出一个车头的距离。王首恒说,这种行为,2个人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将被背的半挂卸下来或者装起来。
由于该车存在严重的超长、超载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交警对司机罚款400元、记4分,并责令其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上路行驶。王首恒说,金鸡滩中队出动全部警力,专治“车背车”这种威胁道路安全的行为。 (记者 高羽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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