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检察院学习贯彻“三个规定”

日期:2016-11-24 14:50:15        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浏览量:

  近日,神木检察院就陕西省委政法委下发《进一步抓好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全面传达了 “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明确措施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抓好落实、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全体干警自觉执行的良好工作格局。

  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培训、专题研讨、交流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该院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坚决抵制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行为。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办案人员的记录报告责任,主要领导的牵头责任和审批把关责任,分管领导的教育管理和督促推进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核查和核查处理责任。将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干警身上。

  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秉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倒查问责”的原则,对“零记录”、“零报告”等突出问题自查剖析整改,对事后发现、查处的违反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件,追溯相关责任,坚决查处。

  把握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构建防止干预司法、插手办案的“防火墙”和违规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形成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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