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作案不悔改 取保候审间又作案

日期:2016-11-21 15:20:43        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浏览量:

  

  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讯(靳天龙 通讯员 张乃心)近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多人盗窃案,该案的主犯张某某不仅有犯罪前科,还在延安犯盗窃罪被取保候审间又流窜至横山、靖边、榆阳区等地继续作案。

  2015年6月起,张某某伙同康某某、姬某某、李某某等人先后在靖边县、横山县、榆阳区多地流窜盗窃,后被横山县公安局逮捕归案,移送我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为主犯,为盗窃提供作案车辆及工具并亲自实施盗窃或安排、纠集、指使其他各被告人实施盗窃共九起,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0388元,而在进一步审查时又发现,被告人张某某不仅有犯罪前科,还与2015年9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甘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甘泉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而张某某却未遵守相关义务,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流窜到横山区、靖边县、榆阳区等地有继续作案,最终落网被捕。

  张某某恶习难改,在取保候审期间还作案,近日,被横山区人民法院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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