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治安大队民警在排查走访发现,位于宋家川镇刘家沟村的一个小卖部,当事人王某以小卖部做掩护,将烟花爆竹和日杂百货混放一起,周围居住着大量居民,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女,1964年11月15日出生,吴堡县宋家川镇刘家沟村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下,仍将囤积的烟花爆竹私下进行出售。经民警现场教育,王某对对其非法储存、贩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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