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份,靖边县烟草专卖局向靖边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移送一起贩卖假冒香烟案件:有人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假冒香烟进行贩卖。为防止打草惊蛇,食药大队与靖边县烟草专卖局同力协作,先后赶赴深圳、浙江、福建、辽宁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六个月的缜密侦查,初步查清了该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组织结构及犯罪手段,发现该案件为跨地区的网络犯罪案件,涉案地域广、范围大。2016年7月26日食药大队民警与靖边县烟草专卖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分两路展开抓捕,一路在辽宁锦州将该团伙的秦某抓获,另一路在靖边县将刘某、张某、白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秦某(男、汉族、辽宁省锦州市人)通过微信发布销售假冒香烟的信息,并发展下线,由下线转发销售假冒香烟的信息,扩大经营范围。之后通过快递邮寄假冒香烟进行贩卖。所销售的假冒香烟品牌二十余种,涉及多省多地,销售金额五百余万元。刘某(男、汉族、陕西省靖边县人)、张某(男、汉族、陕西省靖边县人)、白某(男,汉族,陕西省清涧县人)将购买的假冒香烟销售给乡镇举行婚丧嫁娶仪式的家户和销售香烟的商店。经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对扣押的香烟进行鉴别检验,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刘某、张某已被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白某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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