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在各大用工场所设“禁止使用童工”警示牌

日期:2016-10-19 16:23:06        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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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绥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6年10月17日起至11月17日,在全县各大用工场所设立“禁止使用童工”警示牌,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

  监察人员每到一处,都会深入用人单位一线工作场所检查劳动用工情况,抽查和核实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并给各用人单位发放了“禁止使用童工”警示牌,提醒和告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从事工作,在招工时务必查看身份证件,核实年龄,杜绝出现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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