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老总”信息让汇款
今年6月16日10时19分,府谷一公司财务人员接到“老总高某短信”,让其给户名为邹某的账户汇款57万元,由于手机显示信息是老总高某的手机号发过来的,财务人员也没有多怀疑便通过转账的方式将57万元到邹某账户。
然而让财务没有想到的是,他与老板说起汇款的情况老总称不知道,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电信诈骗的财务人员迅速到府谷县公安局报案。
“经我们仔细分析,这应该是由于老总高某手机因误点不明链接中了木马病毒,手机信息被黑客窃取,发短信者并非老总高某,而是诈骗分子。”府谷县公安局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该电信诈骗案件涉案的账户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开户行为河北省南宫市。
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河北南宫市进行调查,经调查,户名为邹某的男子确系河北南宫市人,但是涉案资金已经分26笔在不同时段汇到了19个不同的账户里。
涉案人员均为90后
府谷县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称,由于涉及二级账户的查询权限等问题,民警多次辗转北京、河北石家庄等地进行协调斡旋,最终查询得知该案二级账户的网上银行操作地在广西南宁市。办案民警随后赶到达广西南宁市展开调查,通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发现,取款嫌疑人取款后逃跑至广西宾阳县。
后民警立即前往该村化妆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华、赵某兴、赵某璜,并于9月18日凌晨5时许,在广西宾阳县兴旺村先后将赵某华、赵某璜、赵某辉、赵某雄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华(男,汉族,1999年生,广西省南宁市人)交代了其于2016年6月16日在广西宾阳县兴旺村实施电信诈骗,骗取府谷籍男子赵某57万并迅速将钱款层层分解取现,同时其交代与赵某璜(男,汉族,1998年生,广西省南宁市人)、赵某辉(男,汉族,1995年3月14日)、赵某雄(男,汉族,1997生,广西省南宁市人)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和寮步镇实施数次电信诈骗,并于作案后迅速销毁作案设备以达到毁灭证据的犯罪事实。
目前,赵某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温海峰 秋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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