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的一天,小刘通过某社交聊天软件看到网上办理记者证的信息,在与对方联系后,对方称花钱可以为小刘办理新闻记者证,该证件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持有该证件可以免费逛旅游景点。信以为真的小刘通过该社交软件转账给对方900元,同时将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照片、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重要个人信息发给对方。不久之后,小刘就收到对方寄来的记者证,经与有关部门核实,这些证件系伪造证件。小刘因涉嫌买卖伪造证件被榆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榆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小刘不仅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也要承受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张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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