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化补偿方案
“一优化”:科学调整优化补偿方案,合理分配和使用新农合基金。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能,在经常性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每年要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封顶线由2011年市级统筹前的5万元逐年提高到2016年的45万元;报销比例也逐年提高,目前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90%,县级达80%;调整拉大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标准;开通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直通车”报销,并且病种由13种扩增到了45种,有效扩大了新农合保障范围;2012年起实施了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给予二次补助,有效提高大病患者补偿水平,等等。
2.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
“一推进”:大力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榆林市主要推进了住院、门诊总额预付制和按病种定额付费制改革。一是在定边、靖边、横山、绥德、府谷和米脂六县全面实施了住院总额预付制,在榆阳区开展了按人头付费改革,在吴堡、清涧等县也开展了住院总额预付制试点工作。二是推进了按病种定额付费工作。制定了95个住院“单病种”和28个门诊“单病种”,并对定额付费标准进行了合理调整,严把“单病种”转非单审核关,进一步提高了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的执行率。三是规范实施门诊诊次总额预付制。各县区按照市上要求,合理测算并落实预付基金,加强培训和考核监管,进一步规范了门诊诊次总额预付工作。
3.“两严控”把住转诊入院关
一是严控新农合技术转诊,合理分流参合患者。为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制定了《榆林市新农合技术转诊管理暂行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建立了新农合技术转诊制度。市内居住的患者,如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必须市内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技术转诊单,在县区合疗办备案后方可纳入新农合报销。未按转诊规定的,统一降低10%的报销比例。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把握转诊指征,不具备诊疗条件的方可转诊。
二是严把参合患者“入院关”,有效控制住院率。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做到“两个严禁”:严禁将门诊病人(留观病人)转为住院病人报销;严禁挂床住院。各县区采取突击检查、夜间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了挂床住院监管,有效控制住院人次,杜绝挂床住院、小病大治等现象发生。
4.“五加强”树立新农合行业新形象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新农合相关诊疗行为。一是严格新农合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市、县区合疗办狠抓《榆林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年度目标责任书”各项条款和规定的落实,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建立全市新农合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榆林市制定了《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各级联动,层层履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农合网格化管理,建立了市、县(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负责的新农合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建立新农合现场巡查制度。市、县区合疗办制定并明确稽查人员职责,采取划片包干的形式,定期轮流选派业务稽查员经常性入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巡查,及时纠正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收到很好的效果。
加强新农合基金使用监管,保障安全运行。一是建立新农合基金风险管理预警制度。榆林市每月定期对各县区、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使用异常情况进行事前监管预警,发出警示信息,实施防范对策,及早应对新农合基金风险和潜在危机。二是建立病人回访制度。市、县区合疗办采取电话回访、入户回访等方式,每月对新农合住院及门诊患者进行回访。通过回访既沟通了参合患者,又加强了新农合监管。三是规范新农合三级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建立新农合运行定期监测分析制度。我市坚持每月对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每季度全市通报一次,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及时处理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控制和防范基金风险。五是加大新农合查假及打假力度。充分利用人保健康公司在全国的网络优势,开展异地协查,积极联系就诊医疗机构核实病历、发票真实性,加强对转外大额住院费用(1万元以上)的审核,以严防套取新农合基金事件发生。六是建立新农合“黑名单”制度。
加强政策宣传,有效引导参合患者就医。市、县区合疗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作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印制散发宣传资料(宣传手册、单页),利用“榆林市新农合”微信平台、手机“健康通”、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就新农合政策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有效提高了参合群众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加强新农合信息平台管理与服务,确保网络顺畅运行。在搞好新农合信息网络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的同时,榆林市充分利用和开发新农合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系统,优化硬件服务器设备,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性,加强培养新农合信息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收费匹配工作,做到动态传输、实时对接,建立起与新农合制度发展相适应、运转高效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提高了新农合经办服务水平和效率。
加强新农合经办能力和行风建设,塑造行业良好形象。按照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市级统筹制度等要求,榆林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榆林市新农合市级统筹管理三个十不准”和《榆林市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等,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及政治思想教育,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同时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问责,狠抓党风廉政和新农合行风建设,塑造和弘扬“公正、务实、廉洁、奉献”的全市新农合人精神,树立了较好的新农合行业形象。
五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各定点医疗机构等多方面的支持配合下,榆林市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新农合市级统筹制度仍然处于试点摸索阶段,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榆林市决心继续学习借鉴兄弟地市好的做法,扎实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继续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勇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