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把严明扶贫攻坚工作纪律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先后出台了《石家湾镇关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加强纪律监督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六个严查”,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党员和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从严查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整合纪检、扶贫、信访、财政等部门力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坚持“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纪委主核”,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构建主管部门直接监督,纪检监察综合监督,镇村属地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坚持“一案双查”,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在全镇营造廉洁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出现偏差,保证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资金运转不出问题。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