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根据党员的从业状况、年龄特点、流动状况、困难程度,将全村党员分为在职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四大类,进行建档管理。其中,在职党员指村支部第一书记和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在等在村内有一定职务的党员;无职党员指从事种植、养殖、经商活动且没有职务的党员;流动党员指外出或流入本地时间达六个月以上且工作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困难党员指因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条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给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困难的党员;与此同时,该镇在建档管理的基础上,创新实施“4+1”的再教育党员动态管理模式,所谓再教育党员,就是指四类党员经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后经组织调查限期责令整改的党员。
在考核中,该镇依据考评办法,每月按照党员的党费缴纳、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等日常表现进行打分,年底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最终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党员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奖惩。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职党员,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及时沟通相关部门兑现生活补助,由镇党委进行表彰,并作为评选先进、评优树模的优先对象向上级各类组织推荐,在提拔使用中优先予以考虑;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在职党员,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的,报组织部及派出单位,予以免去第一书记职务;担任村干部的扣发全年绩效补贴,扣除的绩效补贴作为优秀村干部奖励资金,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并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予以免职;身为大学生村官的,由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报县委组织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无职党员,由镇党委按照不超无职党员总数10%的比例进行表彰,并在优秀党员中选取标杆党员,作为党员模范通过传统的电视台、报纸及新兴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无职党员或年审不过关的流动党员和困难党员,则由镇纪委通过初步认定、调查确定、组织认定和处置前谈话、处置后谈话的“三定两谈”程序,令其限期整改或进行劝退,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党章相关程序上报镇党委党内除名。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