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们对全县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医疗服务单位、60余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该县物价部门负责人刘晓军介绍说,经检查, 11家教育机构存在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乱收费现象,查实违法金额32.59万元,责令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7万元;在医疗服务专项检查中,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老干部医疗所等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收费和药品“零差价”、“三统一”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实违法金额57.8万元,责令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57万元;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专项检查中,进一步清理了面向群众的各类收费项目,有效遏制了各种乱收费现象。
在对市场价格监管方面,该县物价部门通过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市场巡查;加大对各商业网点的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等措施和办法切实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前后,该县物价部门派出检查人员160余人次,重点对超市、蔬菜水果市场进行巡查,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以及合谋、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各商业网点的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检查。2015年累计出动检查300余人次,检查全家福超市、建华商厦等大型商业网点及沿街个体商户400余家,绝大多数商户都能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市场商品明码标价率达到了90%以上,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少数商户实施了相应处罚;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和群众价格政策咨询120余次,登记受理涉及汽车检测收费、教育收费、驾校培训收费等价格举报案件21起,合计责令退还违法所得8.83万元,并处罚款1万元。
“2016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乱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该县物价部门负责人刘晓军说,切实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