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评教,切莫让“奖惩”压倒“发展”

日期:2016-01-19 11:29:30        来源:中国网    浏览量:

  把学生和老师绑在“评价”与“被评价”两端的评教系统,已经陆续覆盖了国内高校。这个1920年代起源于美国高校、针对教师教学效果而建立的评价模式,在中国高校却面临着名存而实亡的尴尬。(《中国青年报》1月19日)

  我国高校学生评教,是否真的已经名存实亡?对此疑问尚不可轻易断言,但当下高校学生评教中凸显的诸如:“评教是逼教师取悦学生”“评教正衍化为评 ‘关系’”“学生打分随意性”等问题,正倒逼我们开始反思这项制度了。以“促进教师重视并改善教学质量”为初衷的高校学生评教究竟如何一步步出了问题?

  尽管涉及因素复杂、多元,但追本溯源,高校评教应该确立怎样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开展教学评价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评教的指导思想不端正、不科学,就会导致其功能异化,逐步误入歧途并引发诸多不良后果。报道中援引国内研究者“评教的目的主要是’奖惩’和 ‘促进发展’”的观点显示:“以奖惩为目的”指将评教结果作为老师晋级与否、加薪与否的依据,“以促进发展为目的”指为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技能提供建议。然而,从当前高等学校评教的实施现状来看,由于指导思想和实施目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工具化倾向,尤其是将高校评教的“天平”过分倾向了“奖惩”。

  如此一来,部分教师在晋升、奖励和评优等压力的多重作用下,自然是全盘围着学生需求转,甚至对学生不良的学习习惯予以纵容,以求让学生在评教中给出“好”的分数。再加上“一刀切”的评价体系并非适用于一切学科和专业,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生评价时常出现随意性、主观性等特点,双重因素驱使下,学生评教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也就越来越严重了。

  著名教育大师布鲁姆在《教育评价》一书中提到:评价作为一种反馈—矫正系统,用于在教学过程中的每一步骤上判断该过程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必须及时采取什么变革,以确保过程的有效性。在我国高校学生评教制度出现问题的现实下,仍不能全盘忽略其在服务高校教学、促进师生关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为紧迫的是要办学者果敢创新,思考突破之径,切莫在“奖惩”压倒“发展”的道路上愈走愈远了!

  具体说来,首先莫使该项制度继续成为悬在老师头上心惊胆战的“剑”,应充分思考建立更为科学、全面的教师评价体系。例如,是否可以在学生评教的基础上,将同行评价和教育督导评价等与之结合,建立“三位一体”甚至“四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再有,是否开拓性地考虑将学生评教主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回归“促进发展”的本位?诸多问题,亟需教育政策制定者和办学者从高校育人发展的全局出发,立足实际,广开言路,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评教制度。

  其次,要使这项制度莫再成为将师生绑在“评价”与“被评价”两端的生硬系统,而是要通过更务实、有效的手段真正架起师生沟通的“桥梁”。对此,笔者建议学校应联合教师、学生予以评教足够重视,尤其是对学生反馈的建议以数据统计、信息分析的手段及时给予公示、反馈,服务于改进教学发展的本源要求。简而言之,高校学生评教制度并非“病入膏肓”,到了予以废除的时候;当下亟需高校管理者、教师、学生等各方积极正视问题,趋利避害,加以完善。

  (文: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评论员 线教平 执笔:李培)



 

责任编辑: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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