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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围绕创新发展素质教育建言献策

日期:2019-12-05 11:11:14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量:

  让素质教育伴“少年的你”成长——省政协围绕创新发展素质教育建言献策

  本报记者 李妮

  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11月29日,陕西省政协月度协商聚焦“创新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对我省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协商,体现了省政协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建言资政和对教育事业的爱护与关切。

  据省政协教育科技委员会主任刘斌介绍,教育科技委员会围绕协商议题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今年9—10月,调研组分别前往西安、延安、渭南和韩城等地的10个县(区)、18所中小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8场座谈会,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专家约稿、政协微信公众号、委员履职APP等广泛征集交流材料49篇,为开好本次远程月度协商会议打下了坚实基础。

  陕西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委员们在哪些方面给出了哪些建议和解决方法?

  如何打破“成绩至上”“为考而教”?

  完善基础教育科学评价体系

  “我国教育评价体系通常只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测试等,而真正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内容,如提问、反馈、自评和互评等还不够深入具体。”西北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王晨佳认为,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

  王晨佳说,国家对教育标准化的追逐和对教育选拔性功能的强调,造成短期内学生“成绩至上”、教师“为考而教”的现象普遍存在,人文学科“标准答案”的设置也在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学生的思维活力。要摆脱评测唯成绩而论,让学生、家长远离焦虑,就必须改革教育评价体系,打破唯分数论,为成才创造多元选择。

  如何完善基础教育科学评价体系?王晨佳建议,首先,评价理念要从“为考而教”转向“为学而教”,评价方法要从“统一定量标准”转向“多元弹性评估”,评价方向要从“学科割裂”转向“跨学科课题设计”,评价框架体系必须纳入时代元素,评价内容应包括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教师素质怎样提高?

  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发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关键,是要将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教育实现优质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问题来对待。”省政协委员、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区域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王越群聚焦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对于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严重、教师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进行剖析。

  针对问题,王越群建议,要创新教师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和教师队伍编制补充办法,加快优化事业单位改革及编制优化步伐;进一步将事业单位编制向中小学及幼儿园倾斜,确保教师队伍的公职人员身份地位;优化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确保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交流轮岗。

  此外,王越群还建议,要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对教师素养提升的重要性,不仅要将重点放在实现公办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上,更要放在全面提高教师的信息化素养上。既要树立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优质资源和平台”的意识,又要强化教师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意识和实践探索。

  如何实现教育公平?

  加快提升我省农村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水平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省政协委员、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巡视员张为和指出,但是客观来看,农村中小学教育基础薄弱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城乡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推进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

  不少委员将目光投向农村素质教育,大家认为,“留守儿童”和“隔代教育”是农村教育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教育是农村中小学生成长成才的唯一希望。当前,我省农村中小学在教学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城市中小学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这一问题,张为和建议,要建好农村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坚持差异化管理方针,有针对性地引导农村中小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并积极推动城乡学校互动交流。要补齐师资队伍建设的短板,健全教师业绩、贡献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教师职业通道设计,引导更多的教师能够通过专注教育教学提高收入水平。

  家庭“缺位”怎么破?

  家校社三位一体共建教育新生态

  有些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是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途径。在现实社会中,家庭“缺位”、学校“独位”、社会“错位”的问题比较突出。

  杨陵区政协委员、杨凌高新小学校长史晶认为,破解这一难题,应建立家校社三位一体的教育新生态。

  史晶建议,首先,为推动家校社共育提供组织保障,应成立家校社综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家校社共育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党政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为组织的“同心共育”协调指导机构,因地制宜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其次,要建立完善共育的政策体系、多元合作机制、社会参与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为推动家校社共育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应为推动家校社共育提供活动载体。成立“家长学校”,有针对性地为广大家长进行科普、文史、教育管理等专题培训;在大中型社区开设“校外家庭服务站”,针对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需求开展“订单式”大讲堂,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组建“家长委员会”,在校(园)成立班级、年级和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保证家长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家长教育资源库”,利用有关家长的学术专长和专业特长,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课外活动;实行“移动讲堂”,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学校网站设立家庭教育专栏,开展“家长读书会”。


 

责任编辑: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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