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社区教育推进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7月29日,《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社区教育,是指以社区居民为对象,开展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居民素质、技能和生活质量的公益性教育活动。西安市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立法,旨在进一步健全社区教育体系,夯实各方责任,促进社区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该条例对西安市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条例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在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分别设立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学点。同时应当建立社区教育经费分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拓宽社区教育经费来源。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建立城乡共享、开放便捷的社区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在推行社区教育工作中,要立足不同人群差异化需求,推出特色化社区教育,有效避免社区教育形式同质化问题;加大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力度,加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社区教育机构的硬件条件、学制、教学内容进行规范,有效提升社区教育质量,确保社区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孙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