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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黑恶势力 守护校园平安

日期:2019-07-29 09:28:59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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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咸阳天王学校,为全校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保护人身安全”法治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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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县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学生感受到司法的庄严。

  发生在学校内外、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的校园暴力甚至校园涉黑恶势力案件,不仅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干扰学生学习生活,还严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记者对近日我省法院宣判的部分校园暴力、校园涉黑恶势力案件进行了梳理。

  女研究生为借贷拍下裸照 遭遇暴力催收

  为还高消费后信用卡上欠下的借款,西安某高校女研究生屈某拍下裸照用于贷款,最后被放贷人以此要挟催收。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在陕西科技大学西安校区公开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许某在西安市从事非法放贷业务。2017年12月6日,他经人介绍向被害人屈某出借1万元,双方约定20天后由屈某还款1.5万元。为防止屈某不按约定还款,许某在酒店房间内拍下了屈某的裸照。

  2017年12月26日,屈某向许某还款1.5万元后,又当场提出再次借款1.5万元,双方商定于2018年1月2日还款2万元。许某再次向屈某出借1.5万元,屈某出具了2万元的借条。利息高、还款期限又短,到期后,屈某未能还款,许某便通过向被害人微信发送裸照、言语威胁等方式进行催收,以期获得5000元的非法利息。随后屈某向公安机关报警。2018年2月7日,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微信发送裸照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强索高额非法利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合议庭在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多次强行向中学生索要现金 19岁小伙被判寻衅滋事罪

  马某于1999年7月出生,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期间,马某伙同王某某、刘某某、张某某(3人均系未成年人)在灞桥区纺织城四厂十字,多次向附近东城一中的学生强行索要现金,多则七八十元,少则一二十元。因为马某脾气暴躁,爱欺负学生,经常打架闹事,很多学生因害怕被殴打而给马某现金。

  原审法院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伙同他人多次在西安市灞桥区东城一中附近,强行向多名中学生索要现金,破坏学校及周边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灞桥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马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随后,马某提出上诉,认为他没有组织策划,仅是参与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请求从轻处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根据同案人员张某某、刘某某、王某某的供述,以及马某的供述、指认照片、抓获经过等证据,均能证明马某虽不是最初犯意提议者,但在强行索要多名中学生钱财的过程中持匕首进行威胁,又因其恶名在外,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其行为积极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2018年11月28日,西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大学生借“校园贷”做微商 无力偿还被非法拘禁

  汪某是西安某高校的学生,上学期间一直在做微商,想扩大规模但苦于没有资金支持。2016年年底,汪某通过一个网络贷款平台,与借贷公司签订了8000元的借款合同,但实际到手的钱只有3500元,其余部分均以手续费、利息为名被扣除。

  拿到钱后,汪某立即将钱使用,但借款到达期限后,汪某却无力偿还。随着汪某拖欠债务时间的增加,借贷公司开始催债。起初,催债人员只是通过电话或短信催要欠款,汪某为了躲避催债更换了手机号码并藏起来不与对方见面。

  因一直找不到汪某,借贷公司便委托催债人员田某找汪某催债,田某联系其朋友肖某帮忙找人要账,肖某又找来翟某、郑某一起出面要账。汪某无奈之下与田某约定在西安火车站见面协商此事。

  双方一见面,汪某便被田某等人强行拉到车上带到解放路五路口附近。双方协商还钱事宜未果后,田某在车内对汪某实施殴打。随后,汪某又被带到南三环一人烟稀少的地带,田某等人将汪某带下车,并威胁、恐吓汪某让其提出解决方案,汪某无法提供让田某满意的解决方案,田某便用拳头捶打汪某的胸部,用脚踢踩汪某的头部和腹部。得知汪某被催债人员非法拘禁后,汪某家属向警方报警,民警于当晚将汪某解救,并将田某、肖某、翟某、郑某4人抓获。

  学生接连遭遇持刀抢劫

  2月17日13时许,在校学生小王和同学行至蓝田县电力广场附近时,一男子将其喊住,持刀要钱。小王表示自己没有现金,但男子翻看小王手机后发现微信里面有钱,便将小王挟持至周边商店套现300元后离去。事发后,小王向西安市公安局蓝田分局城关派出所报了警。

  之后,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又接到两起报案,均称被人持刀抢劫。民警将3起案件串案侦查,经过分析研判,发现受害人多为在校学生。之后,民警彻夜守候在附近几所学校周边。3月20日,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抓获。3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法庭于近日调解了一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刘军与被告刘涛在同一所寄宿制学校就读,开学当天晚上因琐事双方发生口角,刘涛随即大打出手,致使刘军右侧肋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后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刘军的父母多次找刘涛的父母协商经济赔偿费用无果,刘军遂将刘涛和学校起诉至汉滨区人民法院。

  该案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核实了刘军的伤势及医疗花费情况,确定了赔偿数额,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了责任。最终,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孙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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