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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陕西省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

日期:2019-07-19 09:18:34        来源:西部网    浏览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凸显,引起了政府及公众的瞩目。截止2018年7月,陕西省共有不满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138590人,较2016年8月首次全省范围摸排人数减少109827人。从区域分布看,我省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渭南、汉中、咸阳、宝鸡、安康五市,占全省总数87.2%。2013年,全国妇联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中国共有6102.55万农村留守儿童。而2016年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统计出全国不满16周岁、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

  从两次调查数据的反差可以看到,留守儿童统计口径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一样。陕西省留守儿童排查的口径与2016年全国排查一致,可知最新公布的留守儿童数量只是统计了父母双方都外出务工的儿童的结果。如果把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的儿童统计在内,我省留守儿童的总数不容小觑。

  面对如此多的留守儿童,我省急需构建完善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针对我们调查了解的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完善我省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明确“留守儿童”关爱涵盖范围

  针对目前“留守儿童”被重新定义,导致公众认知混乱的现状,应明确留守儿童的定义。申明政府统计意义上的“留守儿童”与实际需要关爱的“留守儿童”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建议在关爱实践中,不应把父亲或母亲一方在家的儿童排除在“留守儿童”之外。

  首先,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是父母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养育、教育孩子的家庭,无论父母中哪一方长期外出,家庭结构和功能都是不完整的,对儿童的成长都不利。这部分家庭理所应该得到重视。

  其次,根据现有研究,父母一方外出打工,另一方有监护能力的家庭多数是母亲在家照顾孩子的家庭,这类母亲属于留守妇女,本身也是弱势群体。相关研究表明,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农村女性要承担农业生产、家务劳动、赡养老人多重负担,精神、身体状况不佳,与丈夫外出前相比,对孩子的照料力不从心,无暇顾及,他们的孩子与政府定义的“留守儿童”根本处境没有大的区别,导致他们处于困境的原因也是一样的。如果这部分家庭被排斥在关爱的范围之外,很可能起到错误引导作用,影响农村家庭外出打工的决策,使得更多妇女因为经济原因离开孩子,和丈夫双双外出打工。而实际上,政府应该支持妇女留下来照顾孩子。

  此外,基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一体两面的事实,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将流动儿童关爱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环境、城市融入、生活照料等问题。

  有效回应留守儿童需求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最终落脚点是在作为个体的留守儿童身上。关爱留守儿童,其本质是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的服务。由社会组织来承接留守儿童的专业服务,才能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到实处。笔者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组织,支持具有一定实力、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工作。

  二是培养社工人才,尤其是农村本土社工,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融入服务、不良行为临界预防等方面发挥专业社工的优势和作用,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政府应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社区创办以公益为目的的托管中心,满足留守儿童的日常照料、学习辅导需求。重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庭的支持

  家庭在儿童的成长中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国家也已经确认了家庭监护主体的责任,在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各个责任主体的关爱服务实践中,也应该重视对留守儿童家庭的支持。

  从长远看,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复原留守儿童离散的家庭,还给留守儿童一个完整的家。由于留守儿童的产生有着城市化、城乡发展不均衡、户籍制度、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复杂的经济、制度原因,而诸如安全、留守儿童行为、心理失范等所谓留守儿童问题,则是家庭离散、公共服务提供不足、乡村治安力量薄弱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想要彻底消灭留守儿童现象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因此,当下尽量为留守儿复原完整家庭是当务之急。

  首先,应尽可能将母亲留在孩子身边。其次,为留守儿童家庭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寒暑假、过年期间能跟父母生活在一起。再次,采取留守儿童家庭出资或与政府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招聘照料者对孩子进行长期的、连续性的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心理疏导,以弥补家庭成员缺失对留守儿童的负面影响。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应谨慎“留守儿童”的标签

  获得照料和支持是儿童的权利,并非是怜悯和施舍。任何人都不应以“爱”之名,给留守儿童造成伤害。基于“留守儿童”一词已经加诸负面含义,除文件、学术研究需要,以及适度宣传报道所需,应谨慎使用。

  媒体在有关留守儿童的宣传中,应增强自觉,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客观、公正、适度,充分考虑采访、宣传对留守儿童群体的正面、负面作用,不要为追求新闻效应侵犯留守儿童的权益,对他们造成伤害。学校和教师应平等对待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避免留守儿童感觉到明显区别对待。

  建议农村社区在宣传时,爱心组织、爱心志愿者在学校开展活动时,尽量避免出现有“留守儿童”字眼的巨大横幅、广告。农村社区在宣传过程中,领导和爱心人士面对留守儿童的相关讲话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留守儿童的心理因素。建议现有的冠以“留守儿童”的各类机构、活动室更名,学校将留守儿童单独分班等明显区别对待的做法取消。

  (作者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孙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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