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印发《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优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这是我省首次出台相关政策。
《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就本人子女有意愿在青海入学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高层次人才服务地招生入学办法,对于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积极协调,我省将坚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幼儿园的,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就读小学、初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优先安排;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需参加青海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转学的,经审核后安排相应学校就读;本人及子女户籍迁入我省的,其子女按相关规定参加普通高考;在省外就读申请转学的,提前半年提出转学申请;高层次外籍人才子女入(转)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人员子女资格的中小学就读。
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界定高层次人才范围,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各地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为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