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内东部地区对口支援青南地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海省东部地区对口支援青南地区教育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青政〔2018〕65号)要求,为建立支教教师表彰机制,激励广大支教教师积极参与支教工作,按照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准公布2019年度全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划的通知》(青评组办函〔2019〕6号)精神,近期我们组织各地依据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比例,等额推荐上报了2013年至2018年间表现突出的69名优秀支教教师,现将拟表彰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8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反映,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0971-6311782)
附件:拟表彰2013—2018年优秀支教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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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