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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职扩招实施“指南”来了

日期:2019-05-30 10:26:22        来源:陕西教育新闻网    浏览量:

    5月29日上午,陕西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现场解读。

  据介绍,扩招对象是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今年的高职专项扩招工作将实行两次补报名、两次考试、两次录取,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5日,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录取工作将于8月底进行,被录取学生同普招学生一样于2019年秋季入学;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7日,考试时间为11月9日至10日,被录取学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6月份的扩招补报名,春季分类招生考试和高考统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10月份的扩招补报名。

  据悉,为满足扩招带来的软硬件资源需求,陕西有关部门将鼓励高职院校联合办学,通过建立职教联盟、设立教学站点、共建共享教学硬件资源和后勤食宿等形式,提高院校资源使用效率。通过资源整合、专项培训、校企合作以及社会力量兼职等方式补足教师队伍。

  针对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特征和培养需求,陕西高职教育还将探索多方面的改变。专业上,在保证专业内涵、培养规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允许高校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进一步增强四类人群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学制上依然是3年制,但是采取2-5年的弹性化学习年限,同时各高校制订相应的学分认定、弹性学习管理办法,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和节奏,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保障方面,在确保全省公办高职院校扩招生均拨款的同时,按现行规定将扩招进校的四类人群纳入奖助学金发放范围,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责任编辑: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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