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教研室规范课题管理提质量 - 资讯 - 新西部教育网

汉中市教研室规范课题管理提质量

日期:2019-07-18 13:38:18            浏览量:

       新西部教育网讯(文/宋瑞宏)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汉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树牢“科研提质、科研兴教”意识,发挥课题研究的引领带动作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汉中市教研室出台五项措施,规范课题研究工作,提升市级课题研究质量。
       一是把好课题申报立项关。坚持市级课题申报立项的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原则,对课题的立项时间、申报程序、研究内容作出详细规定,要求研究内容和方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学科、学段要清晰明确,综合课题的研究原则上不能跨学段。课题确定后,中途变更有关事项必须严格履行逐级审核程序。
       二是强化课题过程指导。市教研室将课题研究与听课、评课、研课“三课”活动相结合,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的分类跟踪、服务和指导工作。明确市、县、学校、教研员各自职责。市级教研员每人每年要认领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课题,主动参与认领课题的听课、评课和研课,与课题研究人员交流探讨,提出研究要求和建设性意见,确保课题研究取得较高价值,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实现研教相长。市县区评价意见将作为课题结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严格课题结题评审。重视课题结题的各个环节的审查,如三个阶段和六个环节的检查和总结。对结题的时间、结题方式、材料的报送等作了详细规定,避免了结题时材料整理的盲目和无序性。结题通过专家评审、汇报答辩、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注重研究质量。
       四是严肃课题评审纪律。成立汉中市基础教育课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课题研究各项工作,严格课题评审要求,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研究成果原创性、应用性。凡发现“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学术质量低劣,与批准的立项课题设计、立项原则要求严重不符,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等情况,一律撤销结题资格。被撤销过立项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3年内不再接受其课题申请。
       五是注重研究成果推广。把研究成果应用推广作为课题研究的价值所在,促进教师自身专业成长。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发挥课题成果的作用和效益。市课题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每年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课题给予表彰。




责任编辑: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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