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既能锻炼身体,又能防暑降温的运动是什么呢?当然是游泳了。
7月1日,金台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宝鸡市游泳学校,对区内游泳场馆达标情况进行检测。游泳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方能核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年,无证或者证件过期的游泳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国家标准(GB 19079.1-2013)从场地和设施设备条件、卫生和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三个方面做出了强制性规定。
林老师拉着仪器,在检测地面摩擦。国标规定: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应不小于0.5。如果自带拖鞋去游泳,一定要先试试滑不滑,小心“防滑”。
王老师手持检测仪,正在检测照明是否达到“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应不低于200勒克斯”的标准。游泳池光线充足、视野清楚非常重要,游泳者能看清“水深度”“深浅水区”“佩戴泳帽”“严禁跳水”等警示标识、救生员能及时发现突发状况,可以避免安全事故。
此外,救生床、氧气袋(瓶)、急救药品、担架、救生观察台、救生圈、救生杆等救生器材,每个游泳场所都要配备。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困难,首先要向游泳救生员求救。
“心肺复苏流程图”必须上墙,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必须公示,各类安全制度必须悬挂在明显位置,游泳场所应提供当天天气、气候、水温等环境情况。
在现场检测检查过程中,金台区教体局对经营单位法人和场地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反馈,同时强调条件达标、管理规范、保障得力是基本要求,落实安全预案、落实游泳救生员和管理人员责任是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孙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