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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 “大班额”实施方案》通知

日期:2018-08-08 15:58:30        来源:西安小升初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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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2018年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

  “大班额”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改和落实治理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明确治理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各区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区、镇区和乡村之间差距,着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

  二、目标任务

  2018年8月25日前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018年秋季新生开学一年级、七年级不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三、工作措施

  各区县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大班额问题的性质,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通过新建、扩建、分班、分流等措施,处理好班额和学校现状的关系、学生数量增加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关系,制定有针对性地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统筹配备教育资源,科学规划义务教育设施

  1.确保学校建设用地。坚持义务教育发展与全区发展相一致,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预留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规划并严格实施。

  2.保障区域内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到位。严格执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1〕6号)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14〕35号),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及时向建设部门函告,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区域新建或改扩建学校。

  3.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根据区域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情况,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制定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4.提升薄弱学校,深化大学区改革,推进“名校+”工程。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缩小教育差距,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5.统筹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师资不足问题。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加快推动教师校际间交流。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科学合理划分学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状况、学校标准班额,合理划分学区,确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就近入学。同时,根据学区内学生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学区范围,以平衡各校生源。坚决杜绝无序、有偿招生现象。

  2.坚持招生信息公开。每年招生前,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有效控制班额。

  3.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保证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学校学籍管理,加大学生流动的宏观调控力度,严禁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对已经达到规定班额上限的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严格控制校际间学生流动。

  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监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和学校超计划接收学生等问题,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完善工作机制。要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明确教育、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土和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形成部门合力。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结合治理义务教育择校热、消除大班额的工作要求,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制度、信访举报反馈制度、典型问题督查督办制度、大班额问题通报制度,不断提升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3.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各区县要建立大班额情况摸底排查机制,要逐校全面排查义务教育大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排查工作要覆盖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分城区、镇区、乡村不同区域,分56人以上大班额和66人以上超大班额不同情况进行统计。排查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并逐级上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区县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

  4.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各区县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加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对于大班额比例达标之后又出现超标的,要及时通报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大班额。

  五、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定专人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治理大班额的工作,确立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消除大班额工作第一责任人。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要依据现有大班额摸底排查情况和确定的细化目标,以工作台账为流程制订进一步治理大班额专项规划。

  2.加强检查指导。各区县要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纳入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内容,作为对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工作台账流程,通过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跟踪,加强对治理大班额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凡治理大班额不力的区县,取消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和校长的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治理大班额的各项政策。对媒体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快查快办,及时反馈,主动公布结果。加大治理义务教育大班额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实习编辑: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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