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8所民办学校多数姓“公” 占用国有资源却不尽义务 - 资讯 - 新西部教育网

西安38所民办学校多数姓“公” 占用国有资源却不尽义务

日期:2018-04-03 09:36:56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浏览量:

  [摘要]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民办学校,其投资主体资格多为国有资本,一边享受国家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同时,一边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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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名校”=“高学费”,这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理论。但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民办学校,其投资主体资格多为国有资本,一边享受国家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同时,一边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

  >>一个旧闻

  国有资本投资成民办学校?

  “抢个红包也需要一分钟吧,这也太快了!”2017年4月24日上午,位于西安市梨园路与劳动北路交会处的陕西师范大学大兴新区小学门口,很多家长不愿离去,因为孩子信息还没输入完,页面就已经无法进入了,整个报名过程只有2分钟。大家认为报名过程人为操作的因素太多,目的就是为了让落选家长交借读费。

  针对家长质疑,陕西师范大学大兴新区小学办公室一位薄姓负责人介绍,因为该校是民办学校,有招生自主权。

  既然是民办学校,那么投资人又是谁呢?

  薄某称,学校系陕西师范大学和大兴新区管委会共同投资兴建的。如果有问题,去问莲湖区教育局。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根据查阅获悉,大兴新区管委会属于政府的派出机构。大兴新区管委会和陕西师范大学两个国有单位主体,怎么能投出一个民办性质的学校呢?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大兴新区管委会和莲湖区教育局均未给予回复。

  >>推而广之

  38所民办学校绝大部分姓“公”

  “西安纯粹意义上的民办学校有几所呢?公办学校摇身一变变成民办学校的又有多少呢?”在与华商报记者谈及西安市目前民办学校问题时,西安教育界一位退休的干部表示,现在38所民办学校从审批到转性,很多事情不是教育部门能挡住的。

  这位老干部介绍,“名校办民校”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产物,当时的初衷是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现状,拉动薄弱学校向优质学校靠近,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监管模式,让一些人看到了商机,并开始进行商业化经营,向学生收取的高额学费未能转化成国有资产,而是被其利益集团中的少数人所占有或瓜分,“名校办民校”已成为部分特殊群体牟利的工具。

  他坦言,西安目前的这38所民办学校中,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是纯民办,而绝大部分都是借、靠、占用一些大学资源或开发区资源,或将公办学校转制,是在国有主体上发展起来的衍生物。国有主体投资办民办学校,堂而皇之收取高额费用,这种做法很荒谬。

  >>这是为啥

  占用国有资源却不尽义务

  “占用国家资源,却不承担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民办学校的做法让很多公办学校效仿。”西安某中学校长表示,这几年西安市对于这些民办名校的默许,政府导向偏移、学校扩招,优秀学生都涌进了“名校”。学校由此生源广博,教师积极性高教学质量自然上升;相反,劣质的生源、贫寒的待遇,严重影响了其他学校奋起竞争的积极性,最终导致恶性循环。

  她认为,一些“名校办民校”游离于公办与民办之间,享有公办学校的资源,却又按照民办学校的条件社会化操作,显而易见是公共权利享受了双重政策。国家义务教育的原则是免试就近入学,而这些学校以民办为由不承担义务教育,将生源甩给社会,进一步加剧了入学难的问题。

  >>富可敌“县”

  据说有学校收入超过区县

  “你说它公办,它却拿着职能部门民办批复;你说它民办,它却占有着国家资源,领导、老师是公办学校派过去,教学用地是公办教育用地。”4月1日,对于华商报连续报道的西安市教育之殇,西安市某中学校长表示,西安市的基础教育应该是并驾齐驱,而不是几个名校以及一串串分校组成。

  他质问,西安市教育局每年都发文件,严禁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收取费用,严禁各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费用,但管住了吗?

  这位校长显得很亢奋,他表示,现在一些名校的收费,越来越隐蔽,而且收取的钱款并未进入学校公户,直接进入了个别人的私人账号上。数额巨大,有些收入超过了区县财政收入。因此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加强对这些名校的审计。

   >>记者调查

  民办学校国家也给经费

  民办学校之所以收取高额学费或者其他费用,却无一例外地称,学校的开支主要来自学费,因为国家对民办学校没有补助!

  但真实的情况是什么呢?

  华商报记者翻阅了大量资料和文件发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00元、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50元、8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探根溯源

  高额学费转化为利润再分配

  “其实从1996年开始,国家就规范和取缔以公办学校名义办的‘校中校’、‘校内班’以及‘一校两制’行为;此后,几乎年年都有要求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行为的文件,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者举办民办学校‘校中校’等方式向学生收费的文件,但落实到位的很少!”西安教育界一位退休干部表示,未能得到有效规范的关键原因是经济利益驱动。

  他称,“名校办民校”背后的国有企业、教育部门、学校等利益主体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最主要的原因是,“名校办民校”将对学生收取的高额学费转化为学校利润;同时,又将利润实行按比例、按人头等分红方式,分配给企业、教育部门、学校等利益主体,从而形成一个关系紧密的利益集团。常常操作的手法就是,民校每招一个学生,都要向有关部门或者是向名校缴纳一定的费用。严格规范“名校办民校”的行为无异于自断财路。

  “不是管不了,是不愿意管或者说不能管!”他举例称,西安几个名校的监管主体在大学,西安市及区县教育部门都称权限不够、管不了,这种说法是行不通的。怎么可能管不了呢?这些名校声称他们为大学本校职工子弟所设立,既然是这样,完全可以除教职工子女以外,不允许再招收其他社会生源,能管不住吗?

  >>一点建议

  取消假民办重新回归公办

  “其实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彻底厘清‘公’与‘民’学校的关系,不能这样笼统地归集在一起,民办学校里面强行摊派公办学位,但又不给民办学校师资享受公办待遇!”3月31日,西安一所民办学校负责人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政府职能部门应该规范管理,杜绝“假民办”现象,彻底解决“公”“民”不分、“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她建议,现在社会诟病的“名校办民校”问题,政府完全可以将现有的“名校办民校”重新变更成公办学校;广州、长沙等地已经着手,对部分民办学校变性公办制。第二是将现有的“名校办民校”规范成真正的优质民办学校,对资产进行重新厘清,彻底解决“公”“民”不分、产权不明的问题。这样的话,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吸纳社会资金,增加教育投入,从而民办学校彻底市场化,通过教学质量来吸引学生。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责任编辑:刘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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