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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林:“我的老师凯尔森”

日期:2018-07-06 11:12:21        来源:WPS热点资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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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奥地利发行的凯尔森诞辰百年纪念邮票。资料图   陈夏红 埃里希·沃格林,一位1901年出生在科隆的德国人,早年就读于维也纳大学法学院。1938年,德国占领奥地利之后,沃格林侥幸经瑞士逃离,避居美国,最终成为政治哲学领域的泰斗级大神。 最近,他的口述自传《自传体反思录》中译本出版,我们得以有机会了解他的精彩人生与学术思想的梗概,尤其让我好奇的是沃格林和分析法学大师凯尔森之间的交往。 1919年,沃格林进入维也纳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是时,奥匈帝国早已崩溃,但维也纳大学依旧是奥匈帝国版图内高等教育的翘楚、学术思想的圣殿,颇有旧时王谢的气象。 当时执教于维也纳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大咖,最著名的当属凯尔森,当然还有凯尔森的学生阿尔弗雷德·冯·费德洛斯、阿道夫·默克尔。另外,维泽尔、米塞斯等盛极一时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们,当时也执教于维也纳大学;熊彼特尽管不在维也纳,但他的思想始终弥漫在维也纳大学的校园里。 其他学科,诸如理论物理、历史、音乐、心理学等,也都翘楚云集。沃格林进入维也纳大学时,可以说赶上最好的时代。 作为维也纳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沃格林得以与当时名重一时的诸多法学家接触。这里面最有名的当然是凯尔森,凯尔森作为奥地利宪法的执笔者,在当时如日中天、风光无限。再比如,经济学家兼社会学家施潘,在经济学界也是名重一时的大咖。 当然,还有社会民主党的首席理论家马克斯·阿德勒、社会民主党的铁粉格林贝格、国际法学家施特里索尔、民法学家沙伊、民事诉讼法学家胡普卡等。 沃格林是作为政治学博士入学的。他之所以选择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首先是因为学制短,正常情况下3年即可以拿到博士学位,而法学博士一般都需要4年以上时间,早毕业、早挣钱,可以极大地缓解沃格林的经济窘境;而沃格林决定攻读政治学博士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他“模糊而强烈”的学术抱负,“法学博士学位的诱惑在于,如果你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你最终可以落脚当公务员,而我不想当公务员”。 当然,沃格林选择攻读政治学博士,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法学院无出其右的师资力量,比如,前文提及的凯尔森、施潘等,这两位稍晚点也成为沃格林的导师。 维也纳大学的特色之一,就是各种正式、非正式讨论课的盛行。比如有关凯尔森的讨论课,沃格林这样回忆:“通过凯尔森的讨论课,尤其是他自己开的讨论课,我和一些学长建立了交往,尤其是国际法领域的费尔德罗斯和行政法领域的默克尔。和我年龄较为接近的有舒尔茨,后来成了纽约新社会研究学院的社会学教授。” 通过参加这些讨论课,沃格林极大地扩充自己的朋友圈。在米塞斯的讨论课上,他得以与哈耶克等人有了私交;在施潘的讨论课上,也与一些国家社会主义者成为至交,只不过后来因为希特勒的入侵,而逐渐切断与这些学友的联系。 这个朋友圈,最终转化成维也纳大学的“精神共同体”。沃格林和他的学友们,不管是哪个专业,不管从事什么职业,每月都会选择在某成员家中定期聚会。 在聚会上,由一个人做专题演讲,而其他人则围绕演讲主题进行讨论,最后甚至会将演讲者批判的体无完肤。在思想上他们殊死搏斗,不惜一切地砥砺与交锋。 但在生活中,他们又情意脉脉,他们定下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无论是在谁家里聚会,主人都不能成为演讲者,因为只有主人家的女性会被破例邀请加入讨论,在女主人面前批驳东道主,实在是太缺乏教养。 在维也纳大学期间,较之其他老师,凯尔森对沃格林产生了更为重大的影响。 沃格林回忆道:“凯尔森吸引我的,是一位伟大的法律人所特有的分析工作的精准。纯粹法理论的成功,以及它在法哲学方面持续的重要性,使人们有时候会忘记凯尔森是一个法律实务工作者,曾起草过1920年奥地利宪法,是宪法法院的成员。关于他所起草的宪法的言论,极大地展示出他在法律方面的敏锐。我得说,我从凯尔森那里学到的是对文本认真负责的分析,这是他本人卷帙浩繁的作品和课堂讨论中的做法。” 对于凯尔森的贡献,沃格林赞不绝口,“这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分析家的辉煌成就,它是如此优秀,以至于很难加以改善。凯尔森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仍然是任何分析法理论的内核。后来我在给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院讲授法学课程时使用了这个内核,自己作了一些改进。我想强调的是,关于纯粹法理论的基本有效性,我从凯尔森之间从来没有意见分歧”。 这种对凯尔森的切慕,也让沃格林选择凯尔森作为他的导师。1929年,沃格林成为维也纳大学法学院编外讲师,先后担任宪法和行政法学的助教,协助凯尔森、默克尔等学者。 然而,在学术观点层面,随着沃格林学术思想的日臻丰满,他和凯尔森还是产生了分歧,这甚至影响了他们的私交。1936年,也就是沃格林获得副教授资格那一年,他的专著《论权威主义国家》出版,其中一部分内容详细分析了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和奥地利政治理论的关联。 沃格林并不反对纯粹法理论,但反对纯粹法理论声称要取代政治理论。在沃格林看来,对于理解政治问题,仅有法律分析理论完全不够。但因为如此,沃格林和凯尔森渐行渐远。甚至时隔多年后,1952年,同在美国的凯尔森还拟为新创刊的《新政治科学》撰文,大力挞伐沃格林,“要彻底碾压我”。 好在凯尔森在发表前,向沃格林提供了初稿,而沃格林又小心翼翼但不失严肃认真地写信告诉他,他对相关历史和哲学问题的理解并不正确,那篇文章发表出来只会有损他的声望,而不是有损我的声望。 凯尔森的这篇文章最终没有发表,但凯尔森和沃格林的师生缘,也终究没有恢复。

实习编辑: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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