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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录取“零违纪”是如何做到的

日期:2018-06-13 14:17:23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浏览量:

高招录取“零违纪”是如何做到的

——访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明庆

 
  今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着力构建“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据介绍,在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中,该省没有发现一例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实现了依法招生、公正招生的“阳光高考”工作目标。高招录取工作人员“零违纪”是如何做到的?10月2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明庆。

  记者:制度建设是规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的基本保障。只有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才能有效压缩“乱作为”空间,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请问省教育考试院如何完善招生工作制度、规范招生工作管理?

  陈明庆:今年,省教育考试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建立健全高招录取规章制度和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招生录取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进一步扎紧规范高招录取工作的制度笼子。

  一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省教育考试院内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领导与分管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做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有关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防发生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对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录取等重要工作,还组织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职权责一致。在考生录取资格照顾、高校农村专项与地方农村专项报考资格等重要工作环节,专门印发通知部署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资格审核,严防各种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审核工作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完善招生录取管理机制。招生录取期间,在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组建录取工作执行组,负责录取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职能部门相互制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录取工作执行组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开会研究招生录取工作,主动邀请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规划处一同参与研究决策,做到招生录取重要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确保录取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科学,从机制上杜绝重大事项由个人拍脑袋、由一家说了算的情况,有力保证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实施。录取工作执行组下设若干录取职能小组,各小组职责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制约,形成内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机制,避免出现“一错到底”现象。

  三是规范招生录取操作办法。制定各科类、各批次投档、录取办法,绘制投档、录取流程图,细化录取工作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最大限度挤压个人操作空间,杜绝“乱作为”现象。特别是在艺术类本科“一档多投”录检环节,建立AB角工作制度,实行“交叉”检查,互相检查对方的录检情况,有效避免出现工作差错,成效明显。

  记者:加强公开和监督是规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省教育考试院如何借力公开和监督这两个关键词,真正做到阳光招生?

  陈明庆:省教育考试院注意发挥公开和监督的强大震慑作用,除了加强专门的纪律监督和执纪问责外,还通过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高招录取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使纪律和规定真正成为通电的“高压线”,进一步强化招生纪律的刚性约束。

  一是强化纪律监督。省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录取现场监察组,由驻教育厅纪检组为主,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积极配合,对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除了加强事中监督外,注重抓早抓小,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院纪委协同驻教育厅纪检组对高招计算机数据中心机房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掌握志愿数据管理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各批次志愿填报原始数据进行光盘刻录备份并封存,防止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公开是最好的监督。省教育考试院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征求志愿计划、录取结果、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资格、招生院校投档线等信息,通报录取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录取工作透明度,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社会反响很好。录取期间,还在录取现场设立电话咨询中心和信访接待处,开通8部咨询电话和1部监督举报电话,受理考生咨询、信访和举报事项。同时,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到录取现场视察,举办“开放日”活动,组织考生代表到录取现场观摩,主动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是强化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省教育考试院认真落实招生录取“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专门选派政策熟悉、原则性强的干部负责录取检查工作,严格把好录检关,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纠正高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防止高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

  记者:队伍建设是规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制度和纪律需要人去执行和遵守,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战线长、环节多、要求高,一支优良的招生队伍是做好高校招生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请问如何确保每一名招生录取工作者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敢碰、不想碰招生纪律“高压线”?

  陈明庆:省教育考试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规范招生录取管理的基础工程和常态化工作,重点予以部署和落实,特别是注意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着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悉、纪律严明的招生录取队伍。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针对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省教育考试院召开录取动员培训会议,开展招生录取纪律教育,引导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招生录取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录取过程中,录取工作执行组坚持纪律教育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定期组织各职能小组召开工作例会,开展纪律教育,提出工作要求;录取现场各职能小组也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特点,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

  二是开展专题教育。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班子利用党课平台对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通过开设专题党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公平公正地完成好招生录取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是开展提醒教育。驻教育厅纪检组、院纪委积极转变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录取工作开始前,驻教育厅纪检组、院纪委及时约谈录取工作相关职能组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传导责任压力。录取期间,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巫文通等负责人多次到录取现场检查监督,结合不同招生录取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对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及各职能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适时谈话提醒,传导责任压力,强化纪律意识。(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 龙超凡 通讯员 张伟峰)


实习编辑: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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