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 资讯 - 新西部教育网

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日期:2018-11-01 15:19:33        来源:宝鸡新闻网    浏览量:

  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罗君)10月30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通过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焕勋主持会议。

\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市政府关于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乡村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会议对市政府两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宝鸡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一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要认真评判“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阶段性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早谋划我市“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要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的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要制定好乡村旅游规划,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要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等创新,提升宣传教育实效性。

\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张万奎、王都让、曹海芹及秘书长范同兴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琦列席会议;6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附件: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宝鸡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18年10月30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晓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鸡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宝鸡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10月30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的决定

  (2018年10月30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邢志坚同志简历

\

  邢志坚,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安徽灵璧人,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三级高级检察官。现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1989年9月至1993年7 月在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1993年7月至1994年10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干部,1994年10月至1999年5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科员级书记员,1999年5月至2002年4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其间: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刑诉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2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科级助理检察员,2002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正科级助理检察员,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副处长,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其间: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在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2018年10月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霍永库辞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10月30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霍永库辞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祁涛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新西部教育网 建站时间:2006-3-28 陕ICP备18017998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万博网络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8017998号-1
站长QQ:596104684 站长邮箱:newwestedu@163.com 联系电话:029-8552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