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8人寻衅滋事在逃 举报者奖励3000元 - 深度报道 - 新西部教育网

安康8人寻衅滋事在逃 举报者奖励3000元

日期:2018-08-07 08:36:15        来源:安康交通广播    浏览量:

  按照旬阳县公安局“三大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旬阳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8名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逃犯面向社会征集线索,实行有奖举报。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

  【举报方式】

  群众可以直接到旬阳县公安局当面举报;也可拨打举报电话、写举报信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举报电话:0915—7222606(110);0915--7222618。

  【办理举报线索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密原则。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因未尽到保密义务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或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查证、反馈与奖励原则。对报案的每一条线索,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凡举报有价值线索,协助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按本办法之规定兑付奖金;

  (三)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奖金兑现方式】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旬阳县公安局在成功抓获在逃人员后10个工作日内,把奖金打入举报人举报时预留的银行账户。兑现奖金以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为依据,或者采取微信转账、支付宝等方式。举报奖励资金的兑现由旬阳县公安局负责。

  【以下情况不奖励】

  (一)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主动归案的;

  (二)负有侦查、诉讼特定义务的人员提供的;

  (三)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提供和指认在逃人员的;

  (四)正在执行职务的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来源:旬阳刑侦大队

实习编辑: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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