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为全市1600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4857万元
“围绕‘为民’第一要务,不断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局,集中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急需的民生问题,民政工作托底线、促发展、保稳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上,延安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何树德介绍,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延安全市民政工作社会救助保障兜底有力,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稳步推进,专项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
其中,在社会救助方面,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尽心竭力把社会救助网织得更密更牢。累计支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0.8亿元,医疗救助资金3.9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4.85万人次,医疗救助33.7万人次,临时救助13.7万人次。
社会福利事业方面,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推进民办养老、医养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累计建成各类养老机构50个,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53个,提供床位8340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
高度重视孤残儿童福利事业,迁建延安市儿童福利院,投用后将极大提升孤残儿童的养护、矫治、教育水平。累计为全市1600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857万元,努力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此外,还为全市12万余名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8亿元,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
“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民生政策创制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极大改善的五年;是各类民政对象补助补贴标准大幅提升的五年;是全市民政事业发展速度最快的五年。”何树德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将通过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服务创优,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体系。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7万户
城乡低保是对困难群众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延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科长冯柏青介绍,2016年,市民政局狠抓低保核查工作,先后对低保工作进行了6次督导检查,“政策保”、“群体保”从低保中全部剥离,“人情保”、“关系保”基本杜绝,累计退出低保18784户、34592人,新纳入低保3731户、7405人,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15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70元/人/月。2016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7万户、13.6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02万户、4.27万人,农村低保4.55万户、9.42万人,全年累计支出资金4.62亿元。
确保延安全市2150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作为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延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封洪涛介绍,去年4月至今年1月,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3次摸排。经统计,全市共有未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2150人,其中包含辍学留守儿童14人,未登记户口留守儿童14人,无人监护留守儿童6人,父或母无监护能力留守儿童108人,残疾留守儿童84人,患病留守儿童33人。
目前,对未登记户口的14名儿童,有11名已落实户口登记,剩余3名正在办理;对无人监护和父或母无监管能力的114名留守儿童,全部联系其家长落实监护责任,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确保留守儿童不失控、生活得到照料;对14名辍学留守儿童,12名已返校继续学业,2名正在协调办理返校复学手续;对84名残疾留守儿童和33名患病留守儿童,在核实家庭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将符合救助条件、社会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我们要求乡镇(街道办)安排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以及村(居)委会(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日常走访,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沟通联系,及时完善和更新档案台账信息,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封洪涛说。 华商记者 贺秋平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