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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学校收取小学生校服费超规定金额被处罚

日期:2016-09-27 08:20:17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量:

    国家发改委今日通报了8月份八起价格违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景区违规收费、小学违规收取校服费等。

  这八起案例包括:湖北省黄石市新仙岛湖风景区违规收取游船费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达道小学违规收取校服费案、北京市朝阳区盛唐司法鉴定所违规收取鉴定费案、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宛东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违规收取保险费案、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夹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收费案、安徽省颍上县赛涧自来水厂违规收费案、辽宁省营口监狱违规收取招考学历认证费案和江西省育才技术学院违规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案。

  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达道小学违规收取校服费案中,据通报,包头市一市民反映,其孩子在哈达道小学就读时,被收取300元校服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校收取全校1200余名学生校服费,每套30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小学生夏装每套不超过80元(上衣含棉量不低于40%),春秋装每套不超过105元(反光校服不超过115元)。包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校协调校服经营单位,对有些家长认为已经订购校服收费标准过高、负担过重的,无条件全额退款,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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