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在西安的冯女士向华商报投诉,她在2015年12月26号来到榆林,在榆林西部三辰订购了一批南洋迪克品牌的家具。冯女士说:“这是一个全国知名品牌,西安也有直销店,因为我打听到榆林的更便宜些,经过几次协商,花了13万买了一批家具,当天就把货款打给了商家。当时,对方承诺会在2016年2月28日送货安装,我们还签了协议。但到了今天,他们还没有送。”
南洋迪克品牌家具店的薛总说:“冯女士的确从我们这里订了一批货,我们也承诺送货时间。但是,由于年前公司总部工厂搬迁,加上春节放假,所以没有按时交货,这个情况不只是冯女士一个人,全国的订单都受到了影响。由于冯女士的订单里有定制的沙发,尺寸不是标准的,因此这个货没法从西安那里调。我已经和她沟通过了,保证在4月底前全部安装完。但,冯女士不接受,她提出要我赔偿违约金,这个我没办法做到。”
冯女士说:“当时,就是因为他们说可以按时送货,我才交了钱的。家具没到,我只能住在酒店,这些损失就应该由商家来赔偿。”
据了解,冯女士和商家的协议里只说明了送货安装的时间,没有约定违约金这一项。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琳说:“如果提出违约金,合同里就要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就不能提出违约金,但可以向商家提出赔偿损失。”
华商记者 陈冰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