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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校讯通扣费到2999年的霸气从何而来?

日期:2016-08-12 08:26:33        来源:新快网    浏览量:

据报道,深圳市教育局曾明确表示,包含校讯通在内的个性化信息服务,由家长自愿购买、自行支付服务费用,并强调学校不得代替家长与相关服务企业签订由家长付费的相关信息服务合同。但近日,有市民反映称,通讯公司多年来一直在偷偷扣她的校讯通费用,更怪异的是,她不仅从未享受过相关服务,扣费时间居然要到2999年底才结束。

家里有学龄孩子的人一定不会对校讯通陌生,这一款用于学校老师和家长沟通的收费软件自从诞生之际开始就争议不断。不可否认,校讯通在互联网技术尚不够发达的时候确实在家校沟通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运行过程中由于频繁出现收费不够明朗、延迟扣费、滋生腐败等现象备受公众质疑。就像新闻中叙述的孩子长大后幼儿园校讯费还在扣费,收费期限将近1000年之久,而且作为消费者还无权取消等就是极端案例。

虽然不少地方都规定校讯通属于自愿购买性质,然而一桩桩事件表明,这个规定很明显成了“墙上画的饼”。且不说扣费1000年这样的极端案例,日常中如果学校通知、布置作业都通过校讯通,家长又怎么会有选择的自由?

更应该思考的是,校讯通这样的收费软件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校讯通在搭建了家校之间沟通平台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滋生了一些大大小小的腐败现象,校讯通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运营商和校方的敛财工具,比如部分省市校讯通的费用是每月10元,如果乘以一个城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人数,人们不难想象,这个生意该有多大,里面的猫腻会少吗?

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教育部曾发文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明确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都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正如专家所言,校讯通是校内教学活动的延伸,应是一项具有义务和公益性质的服务,不该带有浓厚的经营色彩。即使校讯通的代收费具有合法性,按规定也必须坚持市场化的自愿和非赢利原则,而如今其收费却是定额的,有悖于市场原则。

在公众的质疑声和舆论喧哗中,2014年10月中旬,北京下发的《关于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学校、幼儿园不得为校讯通办理提供便利条件,在北京运行7年之久的校讯通,退出中小学市场。

更何况,现在的社会信息化水平突飞猛进,一些学校的数字化平台建设已经日益完善,微信、QQ群等免费的沟通工具也早已被人们掌握。用这些免费的沟通工具完全可以胜任校讯通的功能,校讯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樊树林)
 

编辑:黄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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