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笔农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落地

日期:2016-09-05 16:26:17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量:

  “感谢农行信贷好政策!咱农民的住房财产在农行能办抵押贷款了!有了这10万元,我的农村百货小卖部和轮胎修补生意可就能做大咧!”8月26日,平利县城关镇普济寺村四组的个体经营户杨大周第一个拿到了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首笔10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成功发放,是农行陕西省分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我省平利县被确定为全国59个试点县之一。

  据了解,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逐渐摆脱了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依赖,通过各种方式走上了创业致富的道路。为了适应农村生产经营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农行及时推出满足农民需求的金融新产品,通过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盘活农民手中的“沉睡资产”,能够有效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记者 秦华 通讯员吴建轩)



责任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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