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合理判决让贫困户重燃脱贫希望

日期:2016-12-19 11:48:06        来源:安康新闻网    浏览量:

  新西部教育网讯(通讯员 石发)近日, 一个中年男人在接到宣判后,潸然泪下,感慨万千。一句“我该怎样感谢你们!”的话被他反复重复着。

  康某心,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打开石泉县饶峰镇新场村2016年贫困户花名册,他赫然在册。档案上记载着因病致贫的他还是个四口之家的顶梁柱,贫困就像贴身鬼魅,任凭他如何夙兴夜寐、省吃俭用也挥之不去。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在他正欲脱贫的节骨眼儿,一场飞来横祸,又让这个踌躇满志的中年男人万念俱灰。

  秋初,蓬头垢面的康某心来到了石泉法院饶峰法庭起诉。原来,2016年3月,在精准扶贫期间,康某心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乡村公路上,与何某君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康某心粉碎性骨折,并一直卧病在床。读罢事件经过,看着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却犯了愁。原来,何某君虽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泉支公司购买有交强险,且保险公司也表示,愿意在何某君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予以赔偿,可问题是,事故认定书载明:康某心负事故全部责任,何某君无责任。如果强行判决,原告康某心只能在无责险范围内获得少许的赔偿,无法弥补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在第一次庭审时,原告提出:“事故发生在弯道处,被告何某君没有鸣笛,未尽到审慎驾驶的义务,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当。”主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展开调查,经法官调取交通事故卷宗,认真查阅谈话笔录,并询问被告何某君,被告也承认未鸣笛,存在过失。

  近日,饶峰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综合全案,法官决定推翻事故认定书结论,认定何某君负事故次要责任。依据交强险的性质,承保车辆即使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仍将在交强险12.2万元限额内足额赔偿。据此,法庭当庭宣判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4万余元。保险公司代理人也表示,为化解矛盾,且责任划分亦符合客观实际,保险公司服判,当庭表示不上诉。

  至此,在法官的努力下,将康某心从绝望的泥淖中解救出来,让贫困户重燃脱贫希望。

 

责任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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